第(2/3)页 深渊在上,伟大之主赋予我了无数的知识,我得到了匪夷所思的力量。 三天后,当我熟悉了这种力量,我杀死了马戏团所有的人,那一天是我十几年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天,不过后来想想,我还是有些冲动了,因为那时的我并没有能力收集他们的灵魂,否则,魂飞魄散将是他们最好的结局。 因为马戏团是一直游走于大陆的,所以我此时所在的位置距离我的家乡很远。 经过一年的跋涉,我回到了记忆中的村镇,找到了那个有些熟悉的酒馆。 让我觉得有些可笑的是,十年过去了,她竟然还在做这种工作。 而可悲的是,她竟然有了个女儿,比我还要悲惨。 我杀死了她们。 从那之后,我就借用法术的力量让自己拥有了高大的身躯,掩盖掉了自己过往所有的伤痕。 我开始游走于大陆,替吾主传播祂的信仰。 从那时起,我有了一个新的名字,主教。 没有人再记得那个矮小的野种,而我也准备永远的遗忘这段记忆,不再跟任何人提起。 我高大的身体受到了信徒的敬爱,手下的钦慕,他们认为我让他们感到安心,而我也受到了其他伪神信徒的恐惧,因为我带给了他们安全感。 但是现在,他竟然在众多蝼蚁的注视下,被迫露出了真身? 屈辱!久违的屈辱!尤其是那几个炮灰的眼神,就跟曾经的那些杂碎一模一样!你们都该死! 尤其是你! 主教看向致使这一切的罪魁祸首,愤怒地嘶吼道: “卑微的爬虫,你怎么敢......” “砰!” 秦渊蛛矛横抽,直接将这个最具威胁的施法者敌人拍飞了出去。 “废话真多!” 当敌人进行第一波攻势后,秦渊就没准备给对面第二次进攻的机会。 他以极快的速度冲锋,就像全身重铠的骑兵冲进列阵的步兵军阵当中。 不过当他准备冲散敌人并以冲击力打死最前方的几头食尸鬼时,他就发现他搞错了情况。 第(2/3)页